杭州银行公告,自2018年6月19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,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.94元,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。根据稳定股价预案,公司上市后三年内,若公司股票每年首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,公司将通过公司回购股票;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;董事(不含独立董事)、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启动稳定股价措施。公司将在2018年7月26日前召开董事会,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。
杭州银行公告,自2018年6月19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,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.94元,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。根据稳定股价预案,公司上市后三年内,若公司股票每年首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,公司将通过公司回购股票;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;董事(不含独立董事)、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启动稳定股价措施。公司将在2018年7月26日前召开董事会,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。